关于拟受理罪犯倪夏林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1-10-26 15:29    已浏览:1297

关于拟受理罪犯倪夏林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倪夏林,男,19575月出生,广东省吴川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408211957****0013,汉族,初中文化,住广东省吴川市。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理由:罪犯倪夏林犯诈骗罪一案,案现已审结并生效,一审案号(2021)粤0883刑初332号,被告人倪夏林因犯诈骗罪于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案现已生效,倪夏林因患病看守所不予收押,其现在家中,并于202196日向本院申请予以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交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证实其患有高血压病(3级 极高危组),病情较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相关规定,经初步评议,拟同意对陈彬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鉴定。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公示期间20211026日至2021111

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证实姓名。

来信地址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审管办

联系电话0759-5331200

 

                    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