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受理罪犯梁阳彪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07-24 11:06    已浏览:673

关于拟受理罪犯梁阳彪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梁阳彪,男,广东省吴川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408831998******17,汉族,住广东省吴川市。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理由:梁阳彪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案现已审结并生效,案号(2023)粤0883刑初49号,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3年3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现已生效,梁阳彪因患病看守所不予收押,其现在家中,并于2023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予以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交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证明书、吴川致宁血液透析中心病情证明、血液透析记录表单等材料,证实其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双肾衰竭,功能丧失,需要每隔一天透析一次,病情较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相关规定。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公示期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

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证实姓名。

来信地址: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刑庭

联系电话:0759-5331108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