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函
更新时间:2023-08-01 10:11 已浏览:267
(一般公民作为代理人时,一并提供)
推荐函
关于原告(申请人)张三(公民身份号码:************)与被告(被执行人)李四******纠纷一案[案号为(20**)粤0883民初**号],现推荐王五(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原告张三(被告李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此致
吴川市人民法院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