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调研组到我院调研成立环保案件专门审判机构
更新时间:2015-07-23 17:56    已浏览:671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做好司法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组,就建立环境保护案件专门审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专业化审判有关问题到吴川法院调研。
  湛江中院调研组针对“加快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为加强资源环境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的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刑事、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等进行调研,旨在顺应新环保法的要求,有利于集中环境资源审判力量、积累环境司法审判经验、储备环境司法审判人才,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为湛江这个“洗肺”城市的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调研会上,湛江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李若珠就全市法院开展环保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吴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绍全就该院开展环境保护审判工作作了汇报;湛江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永平围绕全市法院环保审判工作的创新做法,按照中院调研要求,就湛江两级法院环保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收结案情况;审判模式、案件管辖及受理范围;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境案件审理及环保联动机制等重点问题作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