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雪藏近二年 一朝化解终入土为安
---吴川法院执结骨头案 当事人送锦旗感恩情
交通事故,遭遇悲剧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11月29日,这天,李梓杰(12岁)骑自行车行走在长岐镇雍村至里塘村的路段上,将在该路段步行的邱涉珍(75岁)撞倒,造成邱涉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此事故李梓杰负全责。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诉至法院,着力维权
事故发生后,承受丧母之痛的邱涉珍的四个子女(李亚森、李亚通、李莲萍、李亚丽)与李梓杰父母(李亚仔、李少娥)协商未果,因未得到赔偿,邱涉珍的四个子女将其母亲的遗体留在吴川市殡仪馆里作防腐存放,不予安葬。后遂诉之于法院,经吴川法院审理判决,李亚仔、李少娥需支付李亚森、李亚通、李莲萍、李亚丽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在拿到胜诉判决书后,邱涉珍的四个子女都沉浸在胜诉的喜悦中。对他们来说,得到赔偿,即可以将其母遗体火化后埋葬,让逝者入土为安。
被告困窘,执行路难
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在我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李亚仔、李少娥却迟迟不履行赔款义务,经多次催促后仍无动于衷。无奈和愤恨的邱涉珍的四个子女李亚森、李亚通、李莲萍、李亚丽只能再次拿起法律武器,于2016年初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期间,执行一庭的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李亚仔、李少娥做思想工作,并对李亚仔、李少娥实施了司法拘留,同时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五查”,结果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此时,申请执行人李亚森、李亚通、李莲萍、李亚丽四兄妹却坐不住了,渐渐地,他们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似乎是失去了耐心,也可能听从了他人的流言蜚语,来法院时常常情绪激动,对干警总是恶语相向,认为法院消极执行、不办实事,并多次信访上访,扬言要将其母亲遗体抬到法院停放。
为攻破这件棘手的“骨头案”,院党组迅速作出部署,要求执行干警依旧紧盯着被执行人的踪迹,时常性地对被执行人账户资产进行查询。同时,由李耀国局长带队,先后五次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动员村委会的干部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在执行局领导、执行一庭庭长陈春佩、承办人及村委会干部的苦口婆心劝导、疏通思想工作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终于在2017年7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亚仔、李少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4万元给申请人,并承担申请人母亲遗体停放费5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17年7月7日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近日,申请人已同意其母亲遗体火化,后将骨灰安葬入土。至此,本案执行尘埃落定,画上了案结事了的句号。
案结事了,锦旗感谢
至此,申请人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其母亲遗体被雪藏近二年,骨灰终入土为安。但是,一路走来,他们亲身经历了执行路的坎坷及其中的苦与涩,也许是让他们看到了法官的敬业与付出,也许是执行的现场让他体会到了执行的艰辛和不易,如今的他们对法院、对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敬意。
拿到赔偿款的李亚森、李亚通、李莲萍、李亚丽四兄妹难抑心头的喜悦,以送锦旗的方式对法院执行局干警表达了真诚的感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将锦旗送到后,李亚森紧握着法官们的手,说道:今天来到这里,就想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对自己过去的行为道歉。案件执行起来很难,大家一直在为我的案件忙碌着, 是我误解了人民法院,误解了执行人员,你们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好法官”。
(曾昭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