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883刑初500号
更新时间:2019-09-09 21:15 已浏览:1131
吴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粤0883刑初500号
本院于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九时半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凌峰、李英保、张豪郁、李周德聚众斗殴罪一案,届时,凡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公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允许入场旁听。入场旁听审判的公民,必须严格遵守审判庭纪律。
此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