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受理罪犯李德佳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1-18 09:11    已浏览:572

关于拟受理罪犯李德佳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李德佳,男,广东省吴川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408211954******30,汉族,住广东省吴川市。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理由李德佳犯强制猥亵罪一案(案号(2023)粤0883刑初327号),李德佳因犯强制猥亵罪于2023年12月2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该案现已生效,李德佳因患病看守所不予收押,其现在家中,并于2024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予以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交吴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吴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病历等材料,证实其患有:1.椎基底动脉综合征;2.高血压3级;3.胆囊炎;4.胆石症,需要住院治疗,病情较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相关规定。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公示期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0日

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证实姓名。

来信地址: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刑庭

联系电话:0759-5331112

 

                               二年一月十八日